前一段时间,胡德国听一些好心的家乡人说,只有到省城找到德洛籍的大律师杨玲玲,才能立案,才能把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告上法庭,才有可能讨得到一个说法,胡德国夫妇才几经周折找到了杨玲玲。
从上访的材料上杨波看出,胡德国一家的要求一点不高,他们只希望有关部门给个说法,为什么孩子出事后相关部门要隐瞒真相,为什么在他家已无意中知道孩子出事后,各相关部门还要推诿不处理。他们并没有提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没有无理的提出要相关部门给他家赔偿多少钱,用他们的话说,哪怕是赔个一分一角的,就是一个说法,也就是给了孩子一个交代。
杨波看完材料,为当今社会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感到不可思议,晚饭都顾不上吃,按照杨玲玲所交待和要求的,认真的写好了立案申请、起诉书和受理合同,在起诉书中把江边小学列为第一被告,其它的知情部门列为第二被告。此时的杨波真希望杨玲玲能打赢这场官司,他还想,在打赢胡芹芹家的官司后,要建议杨玲玲也为那些所有的还不知道孩子出过事的人家讨要说法。他更加不理解杨玲玲为什么要在受理合同上,写明不准胡德国一家把此事透露给其他的家长呢?不能把法院判决的内容告诉胡德国一家,她怕什么呢?要是现在胡德国一家手中有这份判决书,能联合其他的家长一起上访,一起起诉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那不是更有利于打赢这场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