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少女命案(1 / 2)

张天一帮李佳怡提前结束实习后,李佳怡就返回了学校,专心复习准备考研。从此,李佳怡就在学校过上了寝室、食堂、图书馆三点一线的生活,当然和张天一的电话聊天也从原本的每天几句话延长到了十几分钟。

更让张天一想不到的是王玄真夫妇居然随女儿一起回了北京,说是孙女、外孙都想他们了。在张天一看来,王玄真夫妇是因为有他这个免费劳力看家而彻底放飞自我,想和儿女们颐养天年了。不过张天一倒不担心他们不回来。一对在西南省乡下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到了繁华的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待腻了也就回来了。好在王玄真离开这段时间,张天一接了不少生意,挣了些钱,除按规矩放一部分在玄通观功德箱外,其余的都归自己所有。

就在张天一还在为王玄真夫妇去京城,把家丢给他而郁闷时,市刑警大队孟队长正带着手下和蓬县公安局的同志在黄石镇的临涪村忙得焦头烂额。

原来前几天临涪村村民在涪水河边发现了一具年龄大约十一二岁的女孩的尸体。村民立即向黄石镇派出所报案。黄石镇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向蓬县公安局报告。蓬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介入调查。经法医尸检发现死者大约十一岁,死亡时间超过三天,尸体已出现轻度腐烂。尸体会阴部有轻微撕裂伤,处女膜破损,颈部有捏痕。很明显死者生前受到性侵,死因是颈部遭压迫,窒息而死。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强奸杀人案。死者身上衣服全无,尸体全身肿胀,面目全非,已经无法确认死者身份。在死者身上并没有找到有关嫌疑人的信息,体内也没提取到精液,可能是因为在水里泡久了的原故。甚至在公安系统内部的失踪人口报案信息中都没有找到相符合的案子。

县公安局通过多天调查走访并没有什么收获。于是将此事上报给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并且此事还惊动了新闻媒体,被报道了出来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周市长亲自下令市公安局刑警队孟队长带队前往黄石镇和蓬县公安局的同志重新组成调查组,限期一个月破案。这就给了以孟队长为首的新专案组成员很大的压力,特别是孟队长。